四、章法。清代邓石如在《艺舟双楫》中指出:“疏处可以走马,密处不使透风,常计白当黑,奇趣乃出。”这就是章法布白之奥妙。一幅成功的书法作品,贵在字与字、行与行之间呼应和照顾的妥当。书法章法如拳击,手足要放得开,收得拢,立得稳重,起得轻捷,往复连环,离合相扣,方能横去竖来,应接自如。对习作者来说,一个字一个字写好了,就要学会精心设计章法。主要是黑白分割得当,疏密、字距、行间通篇的和谐自然,同时还包括落款、钤印等内容的安排。欣赏一幅作品时,章法是给人的第一印象。第一印象好与不好,至关重要。一般情况下,要做到疏密有致、错落有致、大小长扁、俯仰开合、穿插避让、欹侧生势。条幅首领字可稍大些,最后一行至少要在三字以上,不宜一个字。榜书若三个字,中一个字略小,四个字,中二字略小。当然,这一切都在于意出由我,形铸在天。即作品的经营立意,全由自己主见,不袭乎他人,不囿于本性,不过多雕琢,像“屋漏痕”一样,消除斧凿的痕迹。
五、准确。书圣王羲之曾说:“倘一点失所,如美人之病一目,一画失节,如壮士之折一肱,不可不慎也”。此言足见书法创作力求准确的重要了。书法源远流长。几千年来,书法的发展始终遵循着一条千古不变的规律,即在继承的基础上求得发展。中国传统书法中所蕴含的各种理念、审美倾向、技巧手段等,能在不同时代不同作者的探索中得到解读与借鉴,正是继承与发展的完美结合。这是一个守旧和思变的过程。守旧是为了汲取先贤的精华,思变是为了与时俱进。在这一艰苦的过程中,准确是关键词,一定要合乎法度。讲点画,就有尺度(粗细、长短)、轻重和使用上的准确度,不能随意涂抹。讲结构,就有个点画搭配位置的准确性问题,要求其合乎重心、平正、匀称、呼应、参差、向背等法则。讲章法,就有个整体布局的准确性问题,要求布白得当,行气贯穿。另外题款、印章的内容、字的大小、位置都要有一定的法度,乱来不得,否则就会破坏整体的和谐。就不同的字体来说,写楷书要求字型平正、笔断意连。写行书则要求把点画和牵丝交代清楚。宋代姜白石说行书“是点画处宜重,非点画处偶相引带,其笔皆轻”。写隶书就要求“燕不双飞”。写草书一转一折,更要求精确,决不可草率从之。总之,在书法创作中,那些在点画、结构和章法上很不讲究的作品,只能说明其基本功还不过关,当然谈不上是书法艺术作品。至于那些落笔错字或简繁体字并用、乱用的作品就更谈不上准确性了。
六、从容。从容强调精神状态,体现出的是一个挥笔泼墨的艺术家提炼生活的修养。只有心态从容,笔下的情感才会优雅恬淡和磅礴驰骋。自古至今,凡优秀的上乘作品,无不是在宽松和谐、恬静优雅的环境中产生的;或者是在一种凛然无惧、耿直不俗的气节下写就的。譬如王羲之《兰亭序》、怀素《自叙帖》和颜真卿《祭侄文稿》、苏轼《寒食帖》等。书法艺术力求不温不火、意态万千、顿挫起伏、恰到好处。要的就是“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”的境界。舒缓、平和、朴素、泰然、大度、恬淡都是一种难得的气度。只有从容,才能临场不乱;只有从容,才能举止若定;只有从容,才能荣辱不惊;只有从容,才能成竹在胸。特别在当下商品社会,搞艺术要坚决抵制以物质奴役精神,以欲望扭曲理性,以金钱衡量价值的思潮。人受欲望的驱使,精神就不可能自由,心浮气乱,就不可能产生好的作品。“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”,静得住心,磊落坦荡,心无旁骛,只有如此,才能在浩瀚的墨海里留下自己击浪的涟漪。
七、简捷。在诸多艺术门类中,书法与其它艺术有着根本的不同。书法艺术是最简捷的艺术,又是最高难的艺术。因为,看似简捷的书法艺术,却须用一生的积累来完成。那一支笔,须用终生不懈的努力,才能在宣纸上游刃有余地驾驭和操纵。简捷是书法的终极走向。象形文字发展为篆书是简捷;篆书发展到行草也是简捷。也就是说,书法讲究果断、迅速、痛快,三步并作两步,不犹豫、不拖泥带水、不描头画角、不磨磨蹭蹭、不扭扭捏捏、不装腔作势,放笔直书、一拓直下、直截了当、干净利落。虽有书体不同,迟速各异但总的趋向是一样的。简捷讲沉着、讲精到、讲含蓄,讲变化、讲节奏、讲个性、讲神彩、要在笔中得到充分实现。因此,简捷绝不上简单草率,绝不是平铺直叙,而是更丰富、更生动、更有韵味。正所谓羚羊挂角,惊蛇入草,不见起止,因而更高,也更难。有如体操表演,在快速中作高难动作,既到位,又稳妥,惊而又险,令人叹服。
八、形美。鲁迅先生认为:汉字有三美,即意美以感心,形美以感目,音美以感耳。表现汉字形美的专门艺术是书法,因此,研究书法,不能不注意到它的形,也就是线条与线条的有机组合。书法天工神采的形美之妙是书家深厚功力的外现。汉字是由点与线组成的,但并非所有的线条都具有美感。那些细弱无力、轻薄浮滑的线条,如春蚓秋蛇。书法的形美是建立在墨韵、笔致、结体和章法等内容基础之上的。书法形美如同丽人,不仅在容貌,也在身姿。恰如战国辞赋家宋玉的描述:“增之一分则太长,减之一分则太短;著松则太白,施朱则太赤,眉如翠羽,肌如白雪,腰如束素,齿若含贝。”因此,书家不应当也不可能舍形而只求神。书法的形美指笔的刚柔舒敛、墨的浓淡枯润、点画的粗细曲直、结体的方圆阔窄和章法的疏密开合等方面。综观名家法帖,诸如《兰亭序》、《祭侄文稿》、《寒食帖》等,之所以令人心旷神怡,除了丰富的内容外,还在于书法独到的形美。可以说,形美是书法的外在视点,是书法的气魄。
九、韵律。书法和音乐都不具有描绘实物的能力,但这丝毫不影响表达。中国书法好比无声的音乐,线条恰似一个个音符按一定的规律运动着,组成一支支美好的乐曲。有急管繁弦,必定搭配舒长慢调,以烘托江河的咆哮和巨浪过后流入平川的舒缓;轻灵的独奏,当伴随激昂的鼓点,以展示自然的宁静与生活的绚丽,这些妙音的组合都是韵律给人带来的天籁享受。不错,书法艺术能抒发书者的感怀、激情、灵气与精神。从张芝的大气磅礴到“二王”的气韵生动;从张旭、怀素的狂放率真到孙过庭的淳朴自然;从黄庭坚的体势夸张到王铎的浑然天成,都给人们留下了赏心悦目、轻松愉快的书法美感。留存于世的经典法帖在字里行间的疏密、大小、长扁都巧妙灵活地体现出了动人的节奏感。这是韵律的调和。书法作品要达到令人仰视赏析而回味无穷的效果,韵律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审美元素。书者只有持之以恒、悟习结合,才能达到激情勃发的壮美境界,才能驾驭笔墨,以其鲜明的个性美立于书法艺术之林,并且不断地焕发出盎然生机。
一点成一字之规,一字乃终篇之主。由此可见,构架书法之美绝不是“任笔为体,聚墨成形”,而是一种美的创造,要字从心生,意在笔先。当然,书法的一切修为,都要在本色天然之上卓然而立,如此笔下才能写出真切自如、超逸潇洒的作品来。